兩項食品包裝新國標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
2009-12-14 09:36 來源:必勝網 責編:樂軒
- 摘要:
- 同樣是接觸食品的包裝容器,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的還有《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該國標對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的耐熱水性能、耐熱油性能、漏水性能、負重性能以及微波爐耐溫性能等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同時要求: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盤、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壺、吸管等,不能亂標“可降解”等字樣,因為可降解餐具并不等于環保產品。
【CPP114】訊:自2009年12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和《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兩個新國標開始實施。新國標嚴格規定,pvc 保鮮膜須標明禁微波使用,一次性餐具不能亂標可降解。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國家標準從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替代執行了20年的《聚乙烯自粘保鮮膜》國家標準,規范了各種保鮮膜的適用范圍,并要求在顯著位置注明保鮮膜的使用須知。新標準要求,保鮮膜應標志氧氣透過率、二氧化碳透過率、透濕量及凈卷重的公稱值;保鮮膜應標志出“食品用”字樣,對于聚乙烯自粘保鮮膜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使用警示語。如保鮮膜宣稱可微波爐加熱使用時,應標志“可微波爐使用”、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標志方式可以是印刷等,可以標志在產品或產品的外包裝上。
同樣是接觸食品的包裝容器,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的還有《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該國標對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的耐熱水性能、耐熱油性能、漏水性能、負重性能以及微波爐耐溫性能等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同時要求: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盤、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壺、吸管等,不能亂標“可降解”等字樣,因為可降解餐具并不等于環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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