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被判侵犯“中易字庫”著作權(圖)
2009-11-17 12:10 來源:北京日報 責編:樂軒
- 摘要:
- 當時,中易總經理藍德康對外宣布,在1998年微軟為Windows95操作系統使用鄭碼付費后,已經有長達十年時間沒有向該公司支付使用費。同時微軟Windows98,Windows2000和WindowsXP操作系統中對該公司的字庫和輸入法的商業化使用也沒有簽署任何協議。
中易字庫字體樣本
法院在判決書中要求微軟中國停止銷售包括中易相關字體的產品,其中包括Windows98第二版、Windows2000中文專業版、Windows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專業版等。由于這些產品已非微軟在華銷售的主力產品,微軟并不會遭受太大商業損失。不過,中易方面認為,以高科技形式體現的具有中國民族特色的漢字文化的自主知識產權在法律上得到了應有的保護。
這次判決未要求微軟作出侵權賠償,微軟只需要承擔750元的法院受理費用。記者了解到,起訴方中易公司當初并未提起索賠要求,只是希望認定侵權性質。
“中文字庫和中文輸入法是微軟在中國獲取巨額利潤的橋梁,我們當初之所以未索賠,主要考慮Windows銷量巨大,索賠標的很高,如果法院未明確侵權性質就貿然提出索賠要求,高昂的訴訟成本很難承受。”中易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手握侵權判決后,中易可以再提索賠訴訟。
1994年,微軟Windows95為了進入龐大的中國市場,需要預裝符合中國國家標準的中文字庫和中文輸入法系統。1995年11月,當時的中國電子部和技術監督局給微軟推薦了三四套字庫和輸入法,最終微軟選擇了鄭碼等作為Windows95的中文輸入法。
2007年4月23日,北京中易公司訴美國微軟侵權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主訴美國微軟侵鄭碼的專利權、軟件著作權、匯編著作權,侵犯中易字庫的美術作品權、軟件著作權、匯編著作權。微軟被起訴后,隨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申請,要求判鄭碼的相關專利無效,并在復審委判定專利有效后,將復審委告上了法庭,但法院最終還是駁回了微軟的請求。
當時,中易總經理藍德康對外宣布,在1998年微軟為Windows95操作系統使用鄭碼付費后,已經有長達十年時間沒有向該公司支付使用費。同時微軟Windows98,Windows2000和WindowsXP操作系統中對該公司的字庫和輸入法的商業化使用也沒有簽署任何協議。
不過,微軟雖然被判部分侵權,但距離中易當初的期望有很大差距。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中易仍未宣布是否上訴,但微軟方面已經堅決表示將提起上訴。
專家點評
微軟為何屢陷侵權糾紛?
過去幾年,微軟一直忙于解決一個又一個知識產權訴訟。中銀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董正偉表示,主要原因是侵權收益遠遠高于侵權賠償。
“通常,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一拖數年,被侵權的小公司或者已經被拖垮,或者這期間微軟的產品更新換代,即使敗訴損失也不大,而最終賠償金額與當年立案起訴時的價值相比更是大大縮水。”
他認為,要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采取措施簡化訴訟程序,縮短此類案件的審理周期,參照民事訴訟審理不超過半年的原則,同時對延期審理追加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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