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文化“央企”在京成立
2009-11-13 08:58 來源:新華網 責編:涂運
- 摘要:
- 由中國東方歌舞團轉企改制組建的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文化報社轉企改制組建的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中國演出管理中心轉企改制共同組建的中國動漫集團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時成立。
三個“同步”和三項“第一”
記者:與以往相比,文化部這次轉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點是什么,有哪些創新舉措?
文化部負責人:文化部這次轉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點和創新之處,概括起來就是在過程上實現了三個“同步”,在成果上實現了三項“第一”。
所謂三個“同步”:一是同步推進多種類型的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組建國有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二是同步推進“事轉企”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三是同步推進轉企改制和資源整合,一舉打造三家集團有限公司。
所謂三項“第一”,一是實現了中直院團整體轉制零的突破;二是創造了部委主管報社整體轉企改制第一例;三是組建了第一家中央動漫企業。
打造“國家隊”源于產業需求
記者:您提到要打造文化產業“國家隊”,該如何定義“國家隊”這一概念?組建文化領域“國家隊”有什么樣的意義?
文化部負責人:作為文化產業“國家隊”,至少應該具備三個條件:資本結構上,由國家出資或者國有資本占主導;規模和實力上,能夠代表行業高水準;業內地位上,能夠引領行業健康發展。“國家隊”不享有市場特權,不是“御林軍”。與地方的或民營的文化企業一樣,它們也是市場主體,也要在市場中公開、公平、公正地去競爭。而且,今天是“國家隊”,不等于永遠是“國家隊”。文化產業是一個高成長性的領域,任何企業不思進取都有可能被超越。
打造文化領域的“國家隊”是十分必要的。首先,這些企業對內引領著整個行業的發展方向,對其他企業具有示范作用,對外則代表著中國形象、中國實力、中國氣派。其次,文化產品不僅有商品屬性,還有意識形態屬性。要確保國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關鍵的文化企業就必須掌握在國家手里。第三,組建“國家隊”也是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需要。中華文化要“走出去”,少不了國際的商業談判。這種談判不能由政府去談,應當由有實力的、高水準的企業去談。
記者:文化產業“國家隊”的組建,會不會對地方文化企業和民營文化企業造成擠壓?
文化部負責人:文化產業跟那些產能過剩、市場飽和的產業不一樣,它的空間很大、領域很寬,不是“有你就沒我,有我就沒你”,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層面求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隊”不會威脅、排斥地方的、民營的文化企業。國有企業要發展,民營企業也要發展。它們之間不會發生抵觸和矛盾沖突,而會形成一種互補共贏的良好產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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