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保超標即違法
2009-11-03 10:42 來源:東莞新聞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從近日召開的廣東省環評管理暨環境執法工作會議上獲悉,自去年以來,廣東省共關停污染企業1093家,限期治理848家,限期整改11386家。廣東省累計罰沒金額3.88億元,排污費解繳入庫金額12.85億元。
【CPP114】訊:11月1日,在東莞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舉行的環保政策宣講會上,專家解讀了國家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并稱企業環保只要超標就構成違法。
11月1日下午,東莞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組織在外經貿局10樓會議室召開了環保政策宣講會,由市環保局政策法規科科長陳學友為企業講解相關的環保政策法規。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經過修改后,從去年7月1日起實施。
“根據舊法,違法成本太低,沒有上升到很高的層面,因此也導致了部分企業明知故犯。”陳學友說,在以往,環保更多的是講道德層面,有了法規以后,國家也沒有下“重手”對待企業的工業污染,“這個政策,雖然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卻是長遠發展的保障。”
新法規最大的亮點在于:首次明確了超標即違法的法律制度。“這就意味著,哪怕超標0.01,企業就構成了違法,相關執法部門就會進行查處。”新法規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亮點,首次規定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簡單來說,比如某種污染物質,環保部門給你一個企業一年多少的排放量,你必須在此范圍內,超過就違規;反之,如果你的排放量低于這個標準,你還可以將剩下的指標用于交易,賣給同流域的其他企業。”陳學友解讀說。
陳學友還介紹,根據檢測數據,東莞的酸雨頻率在去年已經超過60%,灰霾天氣也達到近180天。“環保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尤其是企業,東莞的環境污染主要是工業污染,工業污染中又以廢水污染尤為厲害。”
去年至今廣東1093家污染企業關停
從近日召開的廣東省環評管理暨環境執法工作會議上獲悉,自去年以來,廣東省共關停污染企業1093家,限期治理848家,限期整改11386家。廣東省累計罰沒金額3.88億元,排污費解繳入庫金額12.85億元。
去年以來,茂名市小東江流域、陽江市崗列那格電鍍城、東莞市造紙企業、湛江市水產加工業、潮安縣小造紙企業等5個重點環境問題和16家掛牌督辦企業達到了整治目標,于今年5月摘牌。清遠市大燕河重污染行業整治、開平市鎮海流域污染整治、汕尾市與揭陽市交界地區陸豐市等地的污染整治目標有望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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