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新國標實施20余天 市面上難覓“新包裝”
2009-10-21 11:28 來源:齊魯晚報 劉玉彩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對于新國標實施20余天后,市場反應的冷淡。相關人員認為,在10月1日前按照舊國標生產的礦泉水,只要在法定的保質期內,是允許在市場流通的。新的國標實施前后,多數廠家已經了解到這一情況,并嚴格按照要求作業。新包裝的礦泉水應該很快就會上架。
【我要印】訊:根據新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標,從10月1日起,礦泉水的溴酸鹽含量必須控制在0.01mg/L以內,而且,礦泉水外包裝上必須標明溴酸鹽含量。20日,記者走訪島城賣場發現,新規實施20余天,市場上在售礦泉水包裝沒有發生變化,并未標致癌溴酸鹽含量,市民對此也很陌生。
20日,記者在市南區江西路上一家24小時便利店看到,飲用水貨架上擺放著五花八門的十多種瓶裝水,價格從每瓶不足一元到十幾元不等。礦泉水瓶上的標示也很不統一,多數品牌礦泉水外包裝上標示了“鉀、碘、鋅、鎂、偏硅酸”等礦物質含量、PH值和水源地,也有的小品牌水只標明了保質期等基本信息,但所有的水都沒有標注溴酸鹽含量。
對于礦泉水新國標,售貨員也并不知情。記者發現,這些瓶裝水的生產日期大多集中在6—9月份,并不見新國標實施后出產的瓶裝水。“平時買礦泉水主要認品牌,憑自己的口感判斷,并不了解里面的成分。”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市民,多數人對“溴酸鹽”都很陌生,對其致癌性更是不知情。
對此,青島市衛生監督局相關人員表示,廠家在生產礦泉水時,為了殺菌會普遍使用臭氧,由此而產生了潛在致癌物——溴酸鹽。在國際上,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環保局所規定的飲用水中,溴酸鹽最高允許濃度為0.01mg/L。10月1日起,礦泉水實施新國標后對礦泉水的溴酸鹽含量做了嚴格的限定,該項指標已與國際一致。
對于新國標實施20余天后,市場反應的冷淡。相關人員認為,在10月1日前按照舊國標生產的礦泉水,只要在法定的保質期內,是允許在市場流通的。新的國標實施前后,多數廠家已經了解到這一情況,并嚴格按照要求作業。新包裝的礦泉水應該很快就會上架。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