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納稅低于3萬 明年所得將可減半納稅
2009-09-23 10:2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2日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表示,《意見》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有很多突破,將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緩解融資難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我要印】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2日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表示,《意見》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有很多突破,將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緩解融資難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并按規定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在崗培訓補貼等。
《意見》提出,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凡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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