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16”非法報紙印刷案審結
2009-09-11 08:43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作者:賴名芳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2009年8月18日,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對南京廣信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吊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責令其法人代表馮毅華10年內不得擔任印刷企業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
【我要印】訊:2009年7月29日,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南京廣信印刷有限公司罰金74萬元,判處該公司總經理任德明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21萬元。2009年8月18日,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對南京廣信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吊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責令其法人代表馮毅華10年內不得擔任印刷企業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
南京“3·16”非法報紙印刷案是由徐州“3·03”非法報紙團伙網絡案線索引出的子案。徐州“3·03”非法報紙團伙網絡案是在整治“四假”專項行動中,全國“掃黃打非”辦根據舉報線索指導督辦,通過跨地區、跨部門協作辦案破獲的迄今最大一起非法報紙團伙網絡案。截至目前,已先后搗毀了徐州、石家莊、南京三地制售非法報紙的印刷廠、編輯部、分銷處、倉庫等多處窩點。
在徐州“3·03”非法報紙團伙網絡案中,主犯劉慶啟等人于2007年9月~2008年3月期間,先后在南京、石家莊等地印刷《新周報》、《法制報》、《亮劍》、《軍事世界》、《天下武備》等48種非法報紙323.6萬余份,并通過網絡銷售到全國25個省份90個地市縣。其中,僅向南京市廣信印務有限公司支付的印刷款就達160余萬元。據此線索,江蘇省及南京市“掃黃打非”部門深挖徹究,最終查辦、審結了南京“3·16”非法報紙印刷案。經查,2007年9月~2008年3月,南京廣信印刷有限公司總經理任德明指使公司員工,先后為劉慶啟團伙印刷《新軍事參考》等非法報紙43種75萬份,并幫助其銷往深圳、濟南等地。此外,該公司還曾為另一起非法報紙案印刷《海陸空》等非法報紙15種220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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