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業職業衛生管理規范8月1日起試行
2009-09-07 14:46 來源: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網站6月18日發布了《北京市印刷 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范(試行)》(簡稱《規范》),該《規范》自8月1日起試行!兑幏丁芬幎擞∷⑵髽I職業衛生管理的基本要求、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適用于北京市的書、報、刊印刷,本冊印制,包裝 裝潢等印刷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
【我要印】訊: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網站6月18日發布了《北京市印刷 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范(試行)》(簡稱《規范》),該《規范》自8月1日起試行!兑幏丁芬幎擞∷⑵髽I職業衛生管理的基本要求、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適用于北京市的書、報、刊印刷,本冊印制,包裝 裝潢等印刷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
《規范》提出了印刷企業衛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在生產工藝方面,印刷企業應優先采用職業危害小的技術和工藝,積極使用無毒或低毒原(料,以無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在生產設備方面,印刷企業應優先采用自動化高、噪聲低的生產設備,加強密閉,減少職業危害。在生產布局方面,印刷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做到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在作業環境方面,印刷企業應根據生產工藝和職業危害特性,設置通風、排毒、除塵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使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達到《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規范》中有多項保護印刷從業人員權益的條款。印刷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印刷企業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并建立檔案備查。印刷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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