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包裝政策標準
2009-03-11 09:57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任偉
【我要印】訊: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國家已出臺強制性標準。凡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生產的砧板、保鮮膜、密胺碗碟、塑料吸管、塑料奶瓶、一次性塑料茶杯等食品用具,必須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銷售時必須在其包裝上明 示“QS”質量安全標志。上海市食品生產監督所的專家近日介紹,由于砧板等食品用具平時與食品“親密接觸”,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將涉及到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因此,生產這類食品用具,必須經過國家權威部門審核認證,并在其包裝上明示“QS”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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