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在菜場遭遇執行難 塑料袋"卷土重來"
2009-03-05 10:09 來源:溫州晚報 責編:任蓓
“限塑令”自去年6月1日施行以來,在我市的各大超市、商場、連鎖便利店等場所執行情況較好,但是記者近日走訪也發現,“塑料袋”的使用在菜場又倒退至“免費時代”,已被明令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重出江湖”。
“限塑令”施行之初,拎菜籃、攜環保袋的“喜人場面”哪里去了?記者走訪市區多家農貿市場進行深入調查。
◇尷尬
“限塑令”在菜場成“一紙空文”
本月1日8時許,市區劃龍橋菜場如往常一樣迎來了“早高峰”,菜場里吆喝聲、討價還價聲此起彼伏。記者到達菜場門口時觀察10分鐘,發現進出菜場的幾十人中,拎菜籃或攜環保袋的只有十多人。
在菜場里,記者看到曾經一度“絕跡”的白色、綠色、紅色等超薄塑料袋又被掛到了多數攤位上,十分顯眼。在菜場的一個蔬菜攤位前,女攤主正在稱一位顧客挑的大白菜,她很自然地從臺秤旁拿出一只塑料袋,把大白菜往里一塞,遞給了顧客,并沒有再收取塑料袋的費用。而顧客提起袋子就走,習以為常。
記者:這種塑料袋不是不讓用了嗎?
攤主:我知道不讓用了,但是大家都免費送,我不送,誰到我這里買菜。
記者:不怕被罰嗎?
攤主:目前,還沒聽說哪個賣菜的被罰過。
而記者隨后在澤霞、洪殿、大南、南浦等菜場也看到,同劃龍橋菜場一樣,像在“限塑令”施行初時那樣熱衷拎菜籃或環保袋的人已不多見,因為多數菜場攤主會免費提供塑料袋。
◇調查
“不環保”的消費者有苦衷
記者在市區多家農貿市場走訪時了解到,“限塑令”施行之初,多數市民都能自覺響應政府提出的“環保倡議”,紛紛自帶菜籃子或環保袋,但數月過去之后,能堅持下來的少之又少。
本月2日下午6時許,在南浦菜場,上班族吳女士告訴記者,像她這樣下午5點多下班回家的“馬大嫂”來說,一般總是下班回家時順路買菜。如果用菜籃子,就得上班的時候帶到單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她說,她嘗試過把裝菜用的環保袋放到挎包里隨身攜帶,但裝過菜的環保袋會留有各種味道,尤其是裝過魚蝦等海鮮后,腥味十分重,每天都要花時間和精力洗袋子,比較麻煩。后來,她寧愿買個2毛錢的塑料袋也不用無紡布做的環保袋了。
本月1日上午,記者在澤霞菜場采訪時,來買菜的季老伯告訴記者,他已經有一陣子沒拎菜籃了,他的朋友們也大都把菜籃“閑置”在家里了。他說,“拎籃子有些累贅,很不習慣。尤其像他這樣每天要外出晨練的人,拎個籃子去跑步鍛煉,很不方便。另外,菜場多數攤主又開始有免費袋子送了,我們用了之后還能當垃圾袋。”
“塑料袋”成商家“利潤杠桿”
“長久以來,大家已經習慣把菜和包裝的塑料袋看成了一體,根本沒有另外掏錢買塑料袋的習慣。而我們其實也早已把塑料袋的‘幾分錢’計算在了銷售成本里,也就是說塑料袋不收費也并非‘白送’。”上陡門菜場的一名老板對記者坦陳,現在他免費送的塑料袋,就是以前那種超薄塑料袋,并不符合“限塑令”規定。
“‘限塑令’對塑料袋的環保要求,增加了我們攤主的銷售成本。”劃龍橋菜場的攤主朱老板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限塑令”的要求,他每購買一個合乎規定的“塑料袋”需要支付1角錢左右甚至更高,而自己有時一斤盤菜也只掙兩角錢。但是,如果他向顧客收塑料袋費,顧客有可能馬上掉頭走人,生意基本要“黃了”。
“在‘限塑令’施行初,我和很多攤主一樣,都是自己掏錢買符合規定的袋子,但是,幾個月下來,我們著實吃不消。每天我們每個攤主要送300多條袋子,送哪種袋子我們合算,大家心照不宣。”朱老板向記者訴苦,本來菜場的菜就不貴,攤主們賺的也是“幾毛幾毛”積累起來的辛苦錢,如果除非必要,他們也不想讓“塑料袋”成為左右利潤的“杠桿”。
與朱老板一樣,很多菜攤經營戶都有這種煩惱。雖然工商及市場管理部門對經營戶“三令五申”遵守“限塑令”,但是,為了招攬更多的生意,多數經營戶選擇了“鋌而走險”,購買廉價許多的超薄塑料袋免費提供給顧客。
對“潛規則”查處難度大
去年6月1日“限塑令”施行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都被要求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也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我市各大超市、商場、市場也紛紛亮出塑料購物袋收費的公示牌,售價最低為0.1元,最高則達1.5元不等。
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出臺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以下行為: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否則將被處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罰款。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農貿市場管理員告訴記者,多數攤主并沒有執行“限塑令”,用的都是被禁用的免費“老袋子”,這已幾乎成了菜場里的“潛規則”。另外,多數攤主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
他說,菜場不像超市,只要管好一個口子就行了。菜場有上百家經營戶,個個都是老板。就算發現有人在使用塑料袋,攤主們也會借口說是顧客自己帶來的。因此,他們監管起來有些難,處罰更是難上加難,有時就“睜一眼閉一只眼”了。
另外,超薄塑料袋的源頭很難控制。早在“限塑”之前,就有不少菜場經營戶囤積了大量塑料袋備用,都是從外面不正規的小廠進的非環保塑料袋,唯一的優勢就是價格便宜,如果不取締這些不正規廠家,這些塑料袋就很難消滅。
◇倡議
市民應強化環保責任意識
之所以推行“限塑令”,“限塑令”內容本身就給出了答案,“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毋庸置疑,限制塑料袋的使用以減少“白色污染”、減輕環境壓力,已逐漸成為共識。
這9個月以來,“限塑令”在我市也的確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別是在各大超市、商場、知名連鎖便利店等場所,消費者已經開始習慣用環保袋或自備塑料袋購物,也能接受花錢買袋子。
但是,為何“限塑令”止步于菜場?這不得不引起市民、商家及有關部門的深思。有關人士指出,“馬大嫂們”能用上“免費”塑料袋,癥結在于農貿市場商家的推波助瀾,在于生產非環保的塑料袋的不正規廠家大量存在,在于有關部門沒有剛性執法——而最根本的癥結還是在于大家缺少環保責任意識。
近日,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歐陽后增向大會提交了《“限塑令”要有后續措施來保障》的提案,提出了“防止塑料袋收費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要統一定價、標明品質級別”等建議。有關人士還強調,要真正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一方面執法部門要剛性執法,另一方面要研發、生產出切實便利的塑料替代品,從而使消費者更易于接受,消除超薄塑料袋“依賴癥”,達到“限塑令”的真正目的。
◆案例鏈接
2008年6月2日,北京岳各莊市場一商戶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豐臺工商部門罰款1萬元。這也是實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門開出的首張罰單。“采取最高上限罰款,就是為了給商戶以懲戒,隨后還將對市場主辦單位予以處罰。”豐臺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說。
2008年6月3日,我市甌海三溪工商所執法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的商場、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瞿溪一家大藥房在向消費者提供免費塑料袋。執法人員當場予以制止,并對該藥房進行立案調查,該藥房被罰款2000元。在我市,這是因違反“限塑令”規定而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限塑令”施行之初,拎菜籃、攜環保袋的“喜人場面”哪里去了?記者走訪市區多家農貿市場進行深入調查。
◇尷尬
“限塑令”在菜場成“一紙空文”
本月1日8時許,市區劃龍橋菜場如往常一樣迎來了“早高峰”,菜場里吆喝聲、討價還價聲此起彼伏。記者到達菜場門口時觀察10分鐘,發現進出菜場的幾十人中,拎菜籃或攜環保袋的只有十多人。
在菜場里,記者看到曾經一度“絕跡”的白色、綠色、紅色等超薄塑料袋又被掛到了多數攤位上,十分顯眼。在菜場的一個蔬菜攤位前,女攤主正在稱一位顧客挑的大白菜,她很自然地從臺秤旁拿出一只塑料袋,把大白菜往里一塞,遞給了顧客,并沒有再收取塑料袋的費用。而顧客提起袋子就走,習以為常。
記者:這種塑料袋不是不讓用了嗎?
攤主:我知道不讓用了,但是大家都免費送,我不送,誰到我這里買菜。
記者:不怕被罰嗎?
攤主:目前,還沒聽說哪個賣菜的被罰過。
而記者隨后在澤霞、洪殿、大南、南浦等菜場也看到,同劃龍橋菜場一樣,像在“限塑令”施行初時那樣熱衷拎菜籃或環保袋的人已不多見,因為多數菜場攤主會免費提供塑料袋。
◇調查
“不環保”的消費者有苦衷
記者在市區多家農貿市場走訪時了解到,“限塑令”施行之初,多數市民都能自覺響應政府提出的“環保倡議”,紛紛自帶菜籃子或環保袋,但數月過去之后,能堅持下來的少之又少。
本月2日下午6時許,在南浦菜場,上班族吳女士告訴記者,像她這樣下午5點多下班回家的“馬大嫂”來說,一般總是下班回家時順路買菜。如果用菜籃子,就得上班的時候帶到單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她說,她嘗試過把裝菜用的環保袋放到挎包里隨身攜帶,但裝過菜的環保袋會留有各種味道,尤其是裝過魚蝦等海鮮后,腥味十分重,每天都要花時間和精力洗袋子,比較麻煩。后來,她寧愿買個2毛錢的塑料袋也不用無紡布做的環保袋了。
本月1日上午,記者在澤霞菜場采訪時,來買菜的季老伯告訴記者,他已經有一陣子沒拎菜籃了,他的朋友們也大都把菜籃“閑置”在家里了。他說,“拎籃子有些累贅,很不習慣。尤其像他這樣每天要外出晨練的人,拎個籃子去跑步鍛煉,很不方便。另外,菜場多數攤主又開始有免費袋子送了,我們用了之后還能當垃圾袋。”
“塑料袋”成商家“利潤杠桿”
“長久以來,大家已經習慣把菜和包裝的塑料袋看成了一體,根本沒有另外掏錢買塑料袋的習慣。而我們其實也早已把塑料袋的‘幾分錢’計算在了銷售成本里,也就是說塑料袋不收費也并非‘白送’。”上陡門菜場的一名老板對記者坦陳,現在他免費送的塑料袋,就是以前那種超薄塑料袋,并不符合“限塑令”規定。
“‘限塑令’對塑料袋的環保要求,增加了我們攤主的銷售成本。”劃龍橋菜場的攤主朱老板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限塑令”的要求,他每購買一個合乎規定的“塑料袋”需要支付1角錢左右甚至更高,而自己有時一斤盤菜也只掙兩角錢。但是,如果他向顧客收塑料袋費,顧客有可能馬上掉頭走人,生意基本要“黃了”。
“在‘限塑令’施行初,我和很多攤主一樣,都是自己掏錢買符合規定的袋子,但是,幾個月下來,我們著實吃不消。每天我們每個攤主要送300多條袋子,送哪種袋子我們合算,大家心照不宣。”朱老板向記者訴苦,本來菜場的菜就不貴,攤主們賺的也是“幾毛幾毛”積累起來的辛苦錢,如果除非必要,他們也不想讓“塑料袋”成為左右利潤的“杠桿”。
與朱老板一樣,很多菜攤經營戶都有這種煩惱。雖然工商及市場管理部門對經營戶“三令五申”遵守“限塑令”,但是,為了招攬更多的生意,多數經營戶選擇了“鋌而走險”,購買廉價許多的超薄塑料袋免費提供給顧客。
對“潛規則”查處難度大
去年6月1日“限塑令”施行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都被要求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也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我市各大超市、商場、市場也紛紛亮出塑料購物袋收費的公示牌,售價最低為0.1元,最高則達1.5元不等。
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出臺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以下行為: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否則將被處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罰款。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農貿市場管理員告訴記者,多數攤主并沒有執行“限塑令”,用的都是被禁用的免費“老袋子”,這已幾乎成了菜場里的“潛規則”。另外,多數攤主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
他說,菜場不像超市,只要管好一個口子就行了。菜場有上百家經營戶,個個都是老板。就算發現有人在使用塑料袋,攤主們也會借口說是顧客自己帶來的。因此,他們監管起來有些難,處罰更是難上加難,有時就“睜一眼閉一只眼”了。
另外,超薄塑料袋的源頭很難控制。早在“限塑”之前,就有不少菜場經營戶囤積了大量塑料袋備用,都是從外面不正規的小廠進的非環保塑料袋,唯一的優勢就是價格便宜,如果不取締這些不正規廠家,這些塑料袋就很難消滅。
◇倡議
市民應強化環保責任意識
之所以推行“限塑令”,“限塑令”內容本身就給出了答案,“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毋庸置疑,限制塑料袋的使用以減少“白色污染”、減輕環境壓力,已逐漸成為共識。
這9個月以來,“限塑令”在我市也的確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別是在各大超市、商場、知名連鎖便利店等場所,消費者已經開始習慣用環保袋或自備塑料袋購物,也能接受花錢買袋子。
但是,為何“限塑令”止步于菜場?這不得不引起市民、商家及有關部門的深思。有關人士指出,“馬大嫂們”能用上“免費”塑料袋,癥結在于農貿市場商家的推波助瀾,在于生產非環保的塑料袋的不正規廠家大量存在,在于有關部門沒有剛性執法——而最根本的癥結還是在于大家缺少環保責任意識。
近日,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歐陽后增向大會提交了《“限塑令”要有后續措施來保障》的提案,提出了“防止塑料袋收費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要統一定價、標明品質級別”等建議。有關人士還強調,要真正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一方面執法部門要剛性執法,另一方面要研發、生產出切實便利的塑料替代品,從而使消費者更易于接受,消除超薄塑料袋“依賴癥”,達到“限塑令”的真正目的。
◆案例鏈接
2008年6月2日,北京岳各莊市場一商戶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豐臺工商部門罰款1萬元。這也是實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門開出的首張罰單。“采取最高上限罰款,就是為了給商戶以懲戒,隨后還將對市場主辦單位予以處罰。”豐臺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說。
2008年6月3日,我市甌海三溪工商所執法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的商場、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瞿溪一家大藥房在向消費者提供免費塑料袋。執法人員當場予以制止,并對該藥房進行立案調查,該藥房被罰款2000元。在我市,這是因違反“限塑令”規定而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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