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煙包裝上禁用“低焦油”
2008-12-11 00:00 來源:《健康時報》 責編:覃麗妮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鹽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沈進進提出,國家應盡快完善控制煙草危害方面的法律,明確禁止在香煙包裝上使用“低焦油”等誤導語,警示語至少應覆蓋包裝三分之一的面積。
沈進進代表說,我國是煙草生產大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煙草銷售市場。吸煙及被迫吸二手煙的人數眾多。香煙還是萬能禮品,敬煙被當作有禮貌的表現和社會交往的需要。為此,應進一步加大控煙力度。
沈進進代表建議,通過修訂現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煙草專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完善法律法規的有關內容。在香煙包裝盒上要印制“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語或其他形式的警示標志,禁止在包裝盒上出現誤導性的詞語,如“低焦油”“淡味”“柔和”等。
沈進進代表說,我國是煙草生產大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煙草銷售市場。吸煙及被迫吸二手煙的人數眾多。香煙還是萬能禮品,敬煙被當作有禮貌的表現和社會交往的需要。為此,應進一步加大控煙力度。
沈進進代表建議,通過修訂現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煙草專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完善法律法規的有關內容。在香煙包裝盒上要印制“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語或其他形式的警示標志,禁止在包裝盒上出現誤導性的詞語,如“低焦油”“淡味”“柔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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