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政策空間尚存
2008-10-23 09:51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編:張奕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2008年11月1日起,適當調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此次出口退稅調整一共涉及3486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5.8%。
上一次大范圍調整出口產品退稅政策的時間是2007年7月1日,重點是取消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同時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服裝、鞋帽、箱包等產品出口退稅率降為11%,紙制品、粘膠纖維、塑料、部分化學品等產品降為5%。
今年以來,伴隨出口逐步減速,國內以出口為導向的部分中小企業所出現的倒閉潮,與上一次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稅率關系密切。如果說同時出現的人民幣升值是出口企業所承受的外部壓力的話,那么,降低出口退稅率無疑是來自內部的壓力。1996年和1998年分別出現的出口減速,也有受到降低出口退稅率影響的因素。
國內出口企業之所以對出口退稅十分敏感,關鍵是出口盈利空間極小,小到大部分出口企業不是不退稅就無法盈利,而是將出口退稅率降低2到3個百分點,就無利可圖。
此次上調出口退稅率可以全面緩解國內企業出口虧損壓力嗎?筆者認為,今年的出口減速以及部分中小出口企業倒閉,并沒有華爾街金融風暴以及全球金融危機這一因素,此后這一因素的影響將有一個持續放大的過程。因此,就出口產品國內征稅17%、出口退稅14%(大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還遠遠不到這個水平)的格局來看,進一步提高出口退稅率,依然存在政策上的可操作空間。
不僅如此,對取消化肥、焦炭、部分化工原料等產品出口退稅,大幅下調有色金屬、鋼鐵等產品出口退稅,甚至征收出口特別關稅的做法,也存在政策上的調整空間。因為這等于限制了企業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謀求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今年以來眾多行業盈利能力持續萎縮,與此關系十分密切。
當然,提高出口退稅率,對中國宏觀經濟、相關產業及股票市場是一項利好。希望這一利好會持續下去,并最終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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